排烟风机房喷淋
关于排烟风机房的喷淋系统设计,需遵循相关消防规范,确保设备安全与功能兼容。以下是关键要点:

1. 规范依据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
要求机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(包括喷淋),但需注意排烟风机与喷淋系统的联动逻辑。 - 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084)
喷淋系统设计需满足火灾危险等级(通常按中危险级Ⅰ级)。

2. 喷淋设置要求
- 必须安装喷淋的情况:
- 排烟机房位于高层建筑或人员密集场所。
- 机房与其他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(如共用管井)。
- 可豁免喷淋的情况:
- 独立机房且仅服务防烟楼梯间/前室(需当地消防部门认可)。

3. 喷淋与排烟风机的联动
- 喷淋启动后:
排烟风机应 继续运行(除非火势威胁风机安全),以确保排烟功能。需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编程实现。 - 电控要求:
风机控制箱需具备 防火保护(如IP54等级),避免喷淋水影响电气设备。

4. 其他灭火方案替代
- 若喷淋可能损坏风机设备,可选用:
- 气体灭火系统(如IG541、七氟丙烷)。
- 细水雾系统(对电气设备更安全)。
需通过消防性能化设计论证。

5. 设计注意事项
- 管道布置:避开风机电机、控制柜等设备,喷头宜选用 直立型(减少滴水影响)。
- 排水措施:机房地面设地漏或排水沟,避免积水。

建议
具体设计前应咨询当地消防部门,并委托专业消防工程师进行系统校核,确保符合最新规范(如《消防设施通用规范》GB 55036-2022)。